——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致辞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常务副主任 饶培康
(2010年3月10日)
为纪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颁布实施19周年,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巩固平安宁国创建成果,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市综治委决定,3月份在全市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科学发展”这一主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不动摇,广泛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了全市治安大局平稳和社会政治持续稳定,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别是在过去四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着眼于打造“平安宁国”的工作目标,突出狠抓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综治基层组织建设、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技防建设等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有效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06年以来,我市综治工作连续三年位居宣城市综治目标管理考核第一名;2009年5月,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同年12月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平安县”。
回首过去,我们倍感欣慰;展望未来,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今年是我市实现“三年强基础”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基调、主线和重点,牢固树立“以稳定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的理念,在继续深化巩固平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以大力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改进社会管理,着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个人极端事件,确保不发生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特大恶性案件,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各级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牵头,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要把开展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突出抓好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务求取得实效。市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推进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既是平安建设的受益者,也是平安建设的主体力量,要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主动参与到基层平安建设之中,积极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建设人人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
同志们,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既是保障38万宁国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民生工程,更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保证。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之下,集全市人民之智、举全市民众之力,携手并进,开拓创新,不断巩固深化我市平安创建工作成果,为实现“跨越发展,富民强市”奋斗目标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