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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国 综 治第11期(总第122期)
 
  作者:平安宁国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09-11-26 8:17:51  
 

 

     

 

11期(总第122期)

宁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91125


 

综治中心显神威  陈年纷争得化解

家居我市青龙乡龙阁村解岱组的姜东生,可谓是众人周知,曾因林权纠纷三次到北京上访,正因如此,也成了该乡的重点稳控对象。由于他与邻组村民杨英学的竹山界址发生争议,2002年至今不断出现反复,成了那个部门都怕沾手的悬案。在该乡成立综治工作中心后,中心通过综合资源,大力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并将该纠纷列为重点进行化解。由于开展工作认真细致,综治办、司法所、林业站等部门与村委会、群众代表同力协作, 纠纷双方当事人终于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从而使这起长达七年的重大纠纷终于在近期得到成功化解。

姜东生所承包的山场属该乡龙阁村溪东村民组陈维明所承包的山场,姜于1985年间与陈调换,杨英学所承包的山场属龙阁村窑上村民组王品超所承包的山场,杨于2002年间在王处转包,陈维明调换时与姜东生指界是以山岗分水为界;而王品超与杨英学转包时指界是以峰路为界,双方为经营界址发生争议。经查阅“三定”两个村民组山林权属证,均没有明确载明。中心调解小组通过走访“三定”分山成员调查得知,该争议地段在“三定”期间是一块荒地,荆棘满地,之前由于没有多少利益,所以未产生纠纷。但毛竹经过多年繁衍已发展到荒地上,有了毛竹产生的利益才发生了争议。鉴于该争议山场属两个村民组,乡镇又无法裁决,于是中心调解小组遂与村民组进行反复商量,对争议部分采取各半方法确定界址,窑山村民组起先不同意,把让地认为是一件辱祖败后的事, 中心调解小组积极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安徽省林木林地争议调处办法,大力宣讲邻村、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的重要性,从而使他们有了新的认识,终于统一了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

    在化解此纠纷过程中,综治中心调解小组曾四次实地堪界, 10余次找纠纷当事人个别谈话,走访群众20余人,并与村组领导反复沟通,正是由于不畏高温酷暑、山高路险和锲而不舍的工作作风,才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正如窑上村民组长王海生所说:“你们这么大热的天气,爬上这么高的山,三番五次做工作,是你们的这种精神打动了我们,我们没有理由不支持你们的工作”。姜东生握住中心调解小组人员手说:“我以为你们搞不好了,我还要去北京,哪晓得你们这样认真辛苦,我听你们的,再也不上访了”。(青龙乡综治工作中心供稿)

签发:邵琴                              编校:胡良政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宣城市综治办

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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